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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水利局网站(www.sljahs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持续做好基础栏目主动公开。紧扣民生领域,加强农村供水保障、水旱灾害监测预警、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网站依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54条。及时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和应级响应信息7条,实时动态发布洪水预警28期,旱情预警1期。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多种形式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水利政策、提升传播效果,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2篇,联合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开展“网上会客厅”视频直播活动,与广大网民开展互动交流。依法规范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严格依法办理答复工作,全年接收通过邮寄、网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包括予以公开水利业务类文件2件、本单位不掌握相关信息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无超期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做好动态更新维护。政务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全面清理原有栏目存在的无效无关、不规范信息。及时发布《宿州市2023年水资源公报》,持续推进水利政策文件信息和相关业务数据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政务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运行维护,通过增设新栏目,优化旧栏目,重新规划首页页面布局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网站。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建设,突出强化信息发布、传播、引导等功能,及时公开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发布汛情、水利安全生产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89条,其中网站发布信息1154条、总访问量19.74万人次,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135条。畅通诉求反映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受理公众咨询涉水问题87条,办理网络留言11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工作部署,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宿州市水利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举一反三检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改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88.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丰富;三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提升。
2025年,市水利局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主动公开信息,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和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效。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务网站和政务微信栏目,加强互动类栏目建设,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宿州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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