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水资源管理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8-27 16:10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泗县、砀山县,对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检查,涵盖工业、水利、矿山等多个行业。同时,委托埇桥区、萧县、灵璧县人大常委会,在辖区内同步开展自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等部门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结合检查情况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检查组指出,一是要加强宣传引领,广泛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二是要系统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围绕水土保持、乡村振兴及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创新投入机制,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三是要强化部门联动,整合力量,充分发挥市、县(区)政府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推动建立“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褚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