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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三部门联合印发《宿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方案(2024-2035年)》

发布日期:2025-01-20 09:13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宿州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方案(2024-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结合各县区水土流失现状、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在对全市100条小流域分析调研的基础上,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和布局,明确我市将于2035年底前完成11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推动宿州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方案》提出,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可为宿州市系统推进治山保水、治河疏水、治污洁水、产业发展提供指导,为安徽省在淮北平原区精准实施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方案》要求,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支持,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力度,同时,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并按规定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局面。

下一步,宿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加强部门协作,按照《方案》有序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实施,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褚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