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节水协调机制助推节水社会建设
为认真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成效,近日宿州市建立了市级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为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快速高效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宿州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执行定期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统筹推进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协调机制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为协调机制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等19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协调机制组成成员,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协调机制的建立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节水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凝聚更大的合力,纵深推进宿州市节约用水工作,实现新时代宿州市高质量发展。(贺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