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汴河杯”优质工程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直有关单位,市水投公司:
为提高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水利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宿州市水利工程“汴河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宿水质〔2022〕63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汴河杯”奖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境内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新建、改(扩)建工程,2024年12月31日前3年内已经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并投入使用,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主体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主要承建单位牵头组织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水利局。
市级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主要承建单位直接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宿州市水利工程“汴河杯”奖申报表》(请至宿州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业务文件栏下载);
(二)工程简介。主要反映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和社会影响、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及工程亮点等,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签订的合同,投资规模证明材料等;
(四)创优计划及项目建设过程创优情况跟踪检查的评价意见;
(五)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阶段验收鉴定书,全过程检测报告;
(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七)反映工程全貌的照片,平面布置图,以及主体工程重要部位施工质量的彩色照片(不少于10张),工程建设过程中曾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
(八)视频资料,视频格式参照“禹王杯”奖视频制作指南制作。
申报材料应整理成册(A4规格软封面,正反面装订),提供纸质版一式3份,并以PDF电子版本形式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汴河杯”奖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
(二)2025年度“汴河杯”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水利局规划建设科黄思澎
联系电话:0557-3024759
联系人: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李雪微
联系电话:0557-3058203
电子邮箱:szslzj3058203@126.com
附件:宿州市水利工程“汴河杯”奖申报表
2025年3月5日
附件下载:宿州市水利工程“汴河杯”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