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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严格水土保持信用监管 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发布日期:2023-12-14 17:30 来源:中国水利报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萧县植物园挡土墙及排水沟


2023年度萧县水土保持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治理后的萧县岱湖美景如画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制定并发布《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制度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扎实做好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严格落实“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通知》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存在问题情形符合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标准的,应列尽列,并在萧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等平台公示。

对列入“两单”的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确定的监管措施实施信用惩戒。

从源头抓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查

《通知》明确,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自行或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保证编制质量,做到编制规范,结论明确合理。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明确审查重点,统一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做好审批服务保障,作出审查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所辖领域内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按时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

《通知》指出,按照重点抽查、兼顾其他的原则,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专家组,随机抽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含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个,以及“两单”单位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1个。

抽查发现问题的,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对方案编制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列入“两单”、限制在萧县境内开展水土保持编制工作、立案查处等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对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采取通报批评,限制其在萧县境内开展水土保持评审工作,将不良行为上报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等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民、法人及有关单位有权对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方案技术评审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专家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王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