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总河长第七号令 宿州市“三个强化”让古运河焕发新活力
近日,宿州市贯彻落实省总河长第七号令和六部委《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组织召开泗县石梁河流域级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审查会,进一步明确幸福河湖建设目标,深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建设任务和责任部门,有力推动泗县石梁河高标准、高质量流域级幸福河湖建设。
近年来,宿州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方针,紧紧围绕“两点”“三线”“四面”持续强化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一、强化综合治理,打造幸福河湖基本面。一是高标准治理中小型河流。2024年以来共落实完成水利建设投资50.74亿元,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通过验收,持续推进奎濉河流域、萧濉新河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宿州市主要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二是高水平开展水生态修复。完成埇桥区曹村小流域、萧县白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实施废弃矿山修复、经济林、小流域治理等措施,全市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²;三是高质量加强水资源保护。完成2个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5家省级节水型企业、1家节水型高校建设,全年累计完成135单水权交易,交易水量127.97万m³,完成4笔节水贷、5笔合同节水项目,累计授信放款金额1.736亿元;四是高要求保障引江济淮清水北送。印发总河长令开展专项行动,清理“四乱”问题个,拆除违建房屋约5000㎡。利用黄河故道建设林屯水库、新庄水库,让洪涝水变成生命泉,实现145.83万人口地下水源替换。
二、强化日常管护,筑牢长治久清生命线。一是压实河湖长职责。市级总河长带头履职,2024年以来共调研河湖长制30次,印发总河长令2个。印发《宿州市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办法》,召开约谈会议5次,共约谈县、镇级河湖长19人,督办整改“四乱”问题21个;二是建立河湖管护队伍。全市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通过成立国有化河湖管护公司、购买第三方河湖管护服务等方式,对全市79条水普内和105条水普外河道进行日常管护,将河湖管护工作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多部门联动,联合检察院开展跨界河流专项督查,整治跨省跨市界河湖问题11个。联合公安局设立河道警务站,累计巡查河道约2万km,有效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倾倒垃圾等问题。联合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多次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整治入河排污、黑臭水体等重难点问题30个。
三、强化文化挖掘,弘扬水利文化幸福点。一是深挖大运河文化。投资6.51亿元建设大运河遗址公园,通过古渡码头、临水长亭、古运飞虹等特色古典建筑,充分展示了千年古运河的人文特色和民俗风情,让群众感受千年古运河的深厚魅力;二是展现新汴河文化。在新汴河与沱河的交汇处建设安徽省第一家水利类博物馆,通过序厅、汴水春秋、汴河遗韵、汴梁新梦四个展厅,介绍汴河的历史演变,展现新汴河的重塑新生,彰显宿州地区浓厚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