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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三措并举"扎实推进工业用水效率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5-03-18 11:37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精神,规范工业用水效率申报审核认定工作,宿州市水利局统筹部署、精准施策,组织县区水利部门及市直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工业用水效率申报指导及审核工作,助力水资源税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夯实基础抓培训。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参加省级专项培训会议,系统学习政策法规、申报流程、审核要点及注意事项四大模块,重点剖析申报材料规范性、用水效率核算标准等技术难点,累计培训业务骨干20余人次,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为精准落实水资源税减免政策奠定基础。

二是优化服务强指导。建立"线上+线下"全流程服务体系,通过电话指导、实地走访等方式,向全市自备水源企业重点解读申报范围、核算标准等关键要素。明确要求申报企业须满足"所有产品用水效率均达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核心条件,特别提示用水量核算须涵盖自来水、中水、雨水等全类型水源。

三是落实机制明责任。落实"企业自评申报-县区初审-市级复核-省级审定"四级审核体系,压实申报主体责任,要求取水户严格对照国家或水利部行业用水定额开展用水效率自评估;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县区水利局初步审查、数据校核责任,市级部门组织开展复核审查,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贺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