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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10:26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现公开比选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预算及服务范围

1.项目预算:共约人民币20万元。

2.服务范围:提供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服务。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形成评标报告、草拟合同等工作。招标人安排的与项目招标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代理范围由委托合同约定。

二、选取规则

1.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中进行评审,经评审综合得分(满分100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比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报名单位需现场参加,缺席视为放弃。如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技术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2.此次比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大于等于3家方可进行比选。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线上备选:可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3756729@qq.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代理报名+机构名称”),原件需在2026年4月1日下午18:00前补交;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10楼1018室;

3.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比选相关评审费用由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支付。

四、比选文件组成

(一)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4.拟派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须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登记的从业人员。

(二)评审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本轮审查,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注: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原件现场备查,比选文件留存。

五、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报价的最高限价为按相关标准90%计取,高于90%为无效报价。费率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超出部分舍去,例88.679%取88.67%。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10楼101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报名单位需现场参加,缺席视同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7-3065053

附件:评审办法

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