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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抽选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0 11:15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我单位于2025年11月4日在市水利局网站发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完工结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取〕中的选取程序违反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现决定废止以上公告,后续将重新发布相关公告。


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