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水利局关于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 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我局共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557-3025935;通讯地址: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邮编: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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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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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吨包装纸项目(第一阶段) |
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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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46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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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项目 |
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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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47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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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项目(不含2#综合池、2#V型滤池、2#絮凝沉淀池) |
宿州市新区水务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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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480028 |
皖公网安备341302020003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