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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治淮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0 17:17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25年是新中国治准75周年。为进一步挖掘治准档案,丰富馆藏资源,更好记录治准历程,留存治淮记忆,传承治准精神,服务淮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中国成立以来治淮工作相关的文献、图片、音像、实物等各类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档案文献类

(1)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治淮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管理的文件、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批示等原始资料;

(2)治准相关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统计报表、工程图纸及科研成果报告等;

(3)各级领导视察治淮工作的讲话、题词、批示及合影照片等。

2.实物史料类

(1)治准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工具、设备、仪器及模型(如测量仪器、施工机械模型)等;

(2)治准工作者的工作证、奖章、证书、纪念品及生活用品等;

(3)治准工程相关的锦旗、牌匾、标语及宣传品等。

3.图片影像类

(1)反映治准工程历史变迁的照片、胶片、录像带及数字化影像资料等;

(2)治淮工作者的工作场景、生活片段及重大历史事件影像记录等;

(3)治准工程建成前后的对比照片及卫星遥感影像等。

4.口述史料类

(1)治淮亲历者、建设者及见证者的口述历史录音、录像及文字记录等;

(2)治准相关人物的自传、回忆录、日记及书信手稿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

对于无偿捐赠实物及档案史料的单位或个人,淮委治淮档案馆将颁发捐赠证书,并在档案展陈中标注捐赠单位或个人信息,以表感谢和纪念。捐赠的档案资料将由淮委治淮档案馆妥善保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编目和利用。

2.复制

对于持有单位或个人不愿捐赠原件的,可复制后原件归还持有者,复制件留存淮委治淮档案馆。

3.代存

对于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但持有单位或个人不便捐赠或复制的档案资料,可与持有单位或个人协商代存、借展事宜,即治准档案馆代为寄存并确保安全、适时展出,所有权归属持有人且存取自由。

三、征集要求

1.档案资料应真实反映治准历史,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及历史价值;

2.捐赠人需提供档案资料的相关背景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背景;

3.图片及影像资料需清晰可辨,并附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

4.捐赠人需确保所提供档案资料的合法性,无产权纠纷。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其他说明

1.捐赠的档案资料将由治淮档案馆统一登记、分类、保管,并用于展陈、研究及宣传教育:

2.捐赠单位或个人可优先参观治淮陈列馆并提供免费讲解服务,对馆藏资料享有优先查阅权;

3.治准档案馆将定期公布征集成果,并通过展览、出版物等形式向公众展示。

六、联系方式

可通过直接交送、邮寄、电子邮箱、电话、面谈等方式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及线索。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通济一路39号

联系人:李猛  0557-3024466

邮箱:szs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