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光大城乡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注销光大城乡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非常规水取水许可证(证号:C341322S2020-0003),并予以公告。
序号 |
取水单位名称 |
取水许可证编号 |
注销原因 |
1 |
光大城乡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 |
C341322S2020-000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水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