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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水利局关于征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2 16:31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水利部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宿州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宿州市水利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方面、水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面的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方面

1.宿州市水利局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问题线索。

2.对宿州市水利局联系服务群众,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建议。

3.对宿州市水利局开展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

(二)水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面

1、农村供水保障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应急抢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群众饮水诉求,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

2、水利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干预招标投标、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走过场,在水利工程建设及监管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违规操作等问题。

3、河湖岸线管护方面。重点整治涉河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监管不到位问题,在涉河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审批中吃拿卡要、违规操作等问题。

4、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整治水利政务服务中人为设障、吃拿卡要、服务态度“冷硬横推”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水利系统职能范围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为便于核实情况,建议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姓名、电话、地址和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受理方式

(一)电话举报:宿州市水利局机关纪委电话0557-3042671,市级农村供水服务监督电话:0557-3962110。

(二)电子邮箱举报:szsljw2020@163.com

(三)信件邮寄地址: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宿州市水利局机关纪委。

(四)来访地址: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宿州市水利局7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