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9号问题)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9号问题整改完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地下水保护问题突出。部分城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2018—2022年,宿州市、蚌埠市、淮北市中层地下水水位分别下降1.99米、2.05米、3.4米。2021—2022年,淮北平原中深层地下水监测水位下降点数从9个增至21个。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一)强化地下水管控。按月印发地下水简报,提醒县区加强地下水水位管控。稳步推进地下水开采井封闭进度,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二)加大地表水及非常规水利用量。加快推进引调水地表水厂工程进度。加大非常规水使用力度,逐年增加非常规水利用量。
四、目标任务
维持中层地下水水位基本稳定。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强化地下水管控,加大地表水及非常规水利用量。2023年至2025年2月,宿州市中层地下水水位累计上升1.42m。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反映。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