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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9号问题)

发布日期:2025-03-31 17:29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9号问题整改完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地下水保护问题突出。部分城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2018—2022年,宿州市、蚌埠市、淮北市中层地下水水位分别下降1.99米、2.05米、3.4米。2021—2022年,淮北平原中深层地下水监测水位下降点数从9个增至21个。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一)强化地下水管控。按月印发地下水简报,提醒县区加强地下水水位管控。稳步推进地下水开采井封闭进度,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二)加大地表水及非常规水利用量。加快推进引调水地表水厂工程进度。加大非常规水使用力度,逐年增加非常规水利用量。

四、目标任务

维持中层地下水水位基本稳定。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强化地下水管控,加大地表水及非常规水利用量。2023年至2025年2月,宿州市中层地下水水位累计上升1.42m。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反映。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