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5号问题)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5号问题整改完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违规取用水监管不严。无证取水问题突出。省水利厅对取用水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阜阳、亳州、宿州等缺水型城市无证取水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阜南县东海石化集团龙王叉路口加油站、涡阳县新桥石化加油站、太和县恒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亳州皖鑫石材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企业无证取水;亳州源通砼业设置备用水泵绕过计量装置违规取水,逃避监管。同时,阜阳、亳州、宿州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洗车行业无证取水较为普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一)督促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已对发现的无证取水行为依法依规立案处置。
(二)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四、目标任务
对发现违法取水问题已立行立改,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监管。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针对问题,立行立改。宿州市大营镇大营加油站和宿州市大营镇沐春泉休闲浴场已封闭自备井,接入公共管网。埇桥区东十里镇洗车店已通过水权交易购买水权,完善取水手续。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对发现违法取水问题依法依规处置,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503
电子邮箱:ahsszy@126.com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