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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二项问题)

发布日期:2024-12-31 11:36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二项问题整改完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督察发现,我省水资源空间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相适应,淮北平原、江淮丘陵等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同时,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在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地区泄洪不畅、崩岸频繁、防洪标准低、除涝能力弱,行蓄洪区建设和洲滩圩垸系统整治存在不足。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积极配合国家推进长江、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争取将长江干流洲滩圩垸分类整治等重点工程纳入流域防洪规划。加强调度和指导,2024年一季度开工建设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内开工建设。持续推进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长江铜陵段治理工程、长江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安徽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等重点工程。

四、目标任务

落实《安徽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长江干流安徽段治理、进一步治淮、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正加快建设,工程批复投资5.196亿元,已于2024年2月29日开工建设,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6273亿元,截至11月底,已完成全部国债投资。

同时,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网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市县两级水网规划编制和重大工程建设,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目前,除砀山县正在走批复流程外,市本级及四个县区已全部完成水网规划批复。全年共落实水利建设资金35.4亿元,实施了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安徽省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安徽省包浍河治理工程(宿州段)、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何山水库工程、皖北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等一批防洪排涝和水资源配置工程,截至11月底,已完成水利投资31.4亿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整改办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503

电子邮箱:ahsszy@126.com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