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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7号问题)

发布日期:2024-12-20 20:47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7号问题整改完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协同性不强。2019年机构改革后,水利部门负责大中型灌区支渠以上骨干工程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支渠以下灌排工程设施建设,由于制度衔接不畅,两部门“各管一段”,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协同性不强,部分农田排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近年来,安庆市潜山市木本油料种植区、宿州市砀山县酥梨果园和亳州市谯城区农田均因农田水利灌排设施“最后一米”未打通问题发生过旱涝灾害。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组织编制完成《安徽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优先将灌区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构建从水源到田间完善的灌溉工程体系。

(二)实施砀山县文家河清淤疏浚工程,打通农田水利灌排设施“最后一米”。

四、目标任务

保障农田灌排体系畅通,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为避免砀山县酥梨果园再次发生洪涝灾害,砀山县水利局于2022年汛期前开展文家河清淤疏浚工程,疏通河道7.8公里,农田水利灌排设施“最后一米”未打通问题已解决。

2.萧濉新河砀山段(文家河)治理工程已于2023年11月完成初步设计批复,下一步计划对河道进行系统治理。

3.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沟通,联合印发《宿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2~2035年)》,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协调建设,优先将灌区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构建从水源到田间完善的灌溉工程体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向宿州市水利局农水科反映。

监督电话:0557-3027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