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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9 17:42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一、项目编号:AHWQCG202401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A座

中标(成交)金额:28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2024年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泗县自来水厂备用水源地、泗县城市地表水厂(新汴河)水源地、灵璧县自来水厂水源地、萧县自来水厂水源地、砀山县自来水厂水源地共5个水源地,从水量、水质、监控、管理4个方面25个指标进行评价,编制《2024年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项目报告》。《2024年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项目报告》符合《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指南》(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掌握水源地情况,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服务要求:符合《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指南》(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月底。

服务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联系电话:1336557646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水利局

地  址: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 39 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19556799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联系方式:王波:13365576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波

电  话: 13365576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