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经开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各局室、中心,鞋城管委会,金海街道办事处,新区建投,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经开区河道保护管理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机制,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经开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河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2017年5月底前,建成园区河长制体系,覆盖园区所有河道。
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道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道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确保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到2030年,经开区河道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经开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管理保护目标。
二、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1.分级设立河长。经开区设立本级总河长,由经开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经开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园区内本级河:运粮河经开区段、沱河经开区段、三八河龙河段、大陈沟、铁路运河经开区段、牛沟、梁家沟、李凌河、老沱河经开区段设立河长,由经开区工委、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及金海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级河长由园区相关单位协助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金海街道办事处均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制延伸到村居。
2.分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各级河长会议由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本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为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规划局、鞋城管委会、新区建投集团公司、经开区城管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长为联络员。金海街道办事处要相应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助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重点难点问题。
3.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本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经开区环保分局1名负责同志任第一副主任,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本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金海街道办事处应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河长的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2.河长会议的职责。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推行河长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河道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
3.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本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1)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协调推进河道保护有关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关于河道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协调河道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负责协调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道管理保护有关问题。
(2)经开区环保分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组织河道水质监测,开展河道水环境质量评估,依法查处非法排污,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处置。
(3)经开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河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道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4)经开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组织、指导、监督河道水域岸线等河道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5)经开区规划局:负责园区蓝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保持园区河道水域不缩减、功能不衰退、生态不退化,制定、监督公共建筑节水器具及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
(6)经开区社会事业局:1.监管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田废弃物综合利用,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2.协调市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管理,组织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对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整治。3.协调、指导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工作。4.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推进河道沿岸绿化工作,协调组织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行为。5.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7)经开区城管分局:1.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河道取土管理,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清理治理。2.协调园区范围内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和对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推进园区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监管运行等工作。3.整治河道周边乱搭乱建行为。
(8)经开区工商分局:负责组织依法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及沿线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9)金海街道办事处:明确本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4.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河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坚持节水优先。贯彻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减排。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单位、学校、企业、灌区等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健全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园区企业入河道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道排污总量,对入河湖排污量超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水功能区,不得新设入河排污口。
(二)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制定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并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组织实施。对具备条件的,可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同步实施;管理范围土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可先划界,再依法依规逐步确定土地使用权属。
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管理。健全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对已非法侵占、围垦的,制定整治计划,限期清退;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逐步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
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全面排查入河道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制定达标方案,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促进再生水利用。
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编制入河道排污口布设与整治方案,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大对不达标排污口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道排污口。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
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采取探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巩固扩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成果,开展农村清洁河道行动,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恢复河道水系的自然连通。保障河道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不断恢复河道水域面积、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
加大重点地区保护力度,在河道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加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治理、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上下游、左右岸共同保护、修复水生态的积极性。
(六)加强执法监管
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相关制度。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做到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大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涉及河道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应积极配合,严厉打击涉河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道动态监管。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推进经开区河道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河道水域变化、侵占河道水域等情况跟踪,对重点水域、重要堤防、大型水利工程、跨界河道节点等进行视频实时监控,逐步实现河道监管信息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进行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三)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道保护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经开区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
经开区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总 河 长:沈志刚 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副总河长:杨松涛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县级河长:
老沱河经开区段:张万朋 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牵头单位:经开区规划局
协助单位: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新区建投集团公司、经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城管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
铁路运河经开区段:王海兵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单位: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协助单位: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规划局、新区建投集团公司、经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城管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
运粮河经开区段:程乃跃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鞋城管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鞋城管委会
协助单位: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新区建投集团公司、经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城管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
三八河龙河段:张观云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单位:经开区城管分局
协助单位: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新区建投集团公司、经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
沱河经开区段:焦 红 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牵头单位:经开区经发局
协助单位: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新区建投集团公司、经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城管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
李凌河:颜守保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
牵头单位:经开区国土分局
协助单位: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新区建投集团公司、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城管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
大陈沟:冯国强 工委委员、新区建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牵头单位:新区建投集团公司
协助单位: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城管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
梁家沟:李荣忠 管委会副调研员
牵头单位:经开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新区建投集团公司、经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城管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
牛沟:王仁宝 管委会副调研员
牵头单位:金海街道办事处
协助单位: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新区建投集团公司、经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城管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