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积分新规为基层河湖长“吹哨”

作者:水利局 来源:黄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2-12-08 16:16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按照《黄山市河湖长巡查制度》完成巡河任务的每月得基础分6分,每缺少一次巡河扣1分,每发现一次敷衍虚假巡河的扣3分,此项扣完为止……”11月7日,黄山市正式颁发《黄山市基层河湖长履职积分激励办法(试行)》,属全省首创,旨在进一步激发基层河湖长履职积极性,促进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深入推动第四轮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见显效。

黄山市河长办工作人员介绍,该办法所称基层河湖长指村级河湖长,激励以积分为评判依据。

积分涉及巡河履职、管护成效,如围绕巡河履职,规定“巡河中发现问题通过APP上传并经核实的,每次得1分,上传问题及整改情况需附必要的文字说明和图片。本项每年度最多不超过20分”;围绕管护成效,从水域岸线整洁无“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无污水乱排现象、禁渔成效、河湖长公示牌管护、获各级表彰等方面明确积分或扣分。如禁渔成效明显的得5分,有群众举报等其它方式发现电毒炸等涉渔严重违法行为的不得分,但及时制止并积极协助渔政执法、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的不扣分。

该办法奖惩并施:年度获积分80分以上的为合格,100分以上的有资格参评优秀河湖长。黄山市各区县和黄山高新区河长办按总人数的20%比例提出河湖长初选名单报黄山市河长办,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市级“年度优秀基层河湖长”,管护河湖范围内发生严重涉河湖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评选资格;考核以年度为周期,不足一年的以月为单位计算积分,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积分给予一定物资奖励;年度巡河任务完成率低于规定80%,敷衍虚假等无效巡河次数超3次,管护河湖范围内被群众举报或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并经核实达3处(次)以上,发生其它严重失职行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将直接判定河湖长履职不合格,由其上级党委、政府或河长办给予通报批评、约谈、警告等形式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