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悠悠润宿州

—我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综述

作者:水利局 来源:拂晓报 发布日期:2024-07-05 16:29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宿城新汴河风景区全貌。本报记者 苏洋

仲夏时节,漫步新汴河畔,水面碧波荡漾,两岸草木繁盛,美丽河湖犹如一幅灵动的风景画,慢慢铺展开人水和谐共处的生态画面。

新汴河两岸越来越美的生态环境,是宿州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生动写照。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推进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实践“节水优先、系统治理、空间均衡、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高位推动、顶格部署、狠抓落实,解决了一批批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融入治水实践中,让水生态润泽宿州万千群众。

循序渐进  打好河湖管治“攻坚战”

问“水”那得清如许?为有“河长治水”来。7年前,我市进入河湖长制建设的起始阶段,相继颁发了市级总河长令第1号、第2号,清理河湖水域有害水草,防范水质隐患,整治清理涉河“四乱”,效果显著。随后,颁发总河长令第3号、第4号、第5号,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全面建立四级河湖长体系,开展临河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效有为”。

2023年,颁发市级总河长令第6号、第7号,明确阶段性目标,以及加强水资源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指导意见。2023年全年,市级总河长调研河湖长制工作10次,现场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多次对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批示,大力推动工作落实。市河长办召开专题调度会3次,各市级总河长带头履职,率先垂范,累计巡河23次,签发河湖长制问题交办单22份,带动全市2600余名河湖长履职尽责,解决涉水“四乱”问题1700余个,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今年4月,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颁发,进一步强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纵深推进全市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在巩固好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结合不同河湖实际,深入排查涉河问题。河湖长负总责,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河湖库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为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直面问题  打好防污护水“保卫战”

宿州市地处安徽最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之地。全市多年平均年降水量849.94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70%左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0.8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79立方米,不足全省1/2、全国1/4,全年降雨量少,导致河湖自净能力不足。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市级节约用水机制作用,实现四县一区节水型社会全覆盖,节水工作效果显著。

2023年,全市用水量9.74亿立方米,完成省下达“十四五”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较2020年分别下降17.66%、37.67%。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55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内高耗水企业节水载体建成率达100%,超额完成安徽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任务目标。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节水灌溉方式,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等技术。2023年,建成高效节水灌溉农田2.8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0.69,用水效率逐年提升。

想要完成治水护水任务,把本就不充足的水资源高效利用起来,不仅仅要节水优先、管控水资源,还要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从而扩充“蓄水池”,防控水土流失,打赢水资源“保卫战”。

强化城乡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更新市政污水管网,改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农村黑臭水体。2023年,我市新建雨污管网57.5千米,清淤雨污管网45千米,处理垃圾渗滤液16.8万立方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90%。

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提高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加快推动畜禽粪污由“治”向“治用兼顾、以用为主”转变。目前,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4.18%,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强化水土流失防治。加强湿地修复保护,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完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2023年,我市新建30个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有量达2.9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4.31%,完成151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核查任务。同时完成夹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千米,全市水土保持率达99.18%。

协同治水  打好幸福河湖“持久战”

晴日里的萧县岱湖,清荷飘香,碧波荡漾;清晨的新汴河,风景如画,美不胜收;夏日的镇头水库,库水清澈,景色宜人。一条条“高颜值”幸福河湖的创建,为两岸群众的幸福生活加码提质。

水是生命之源,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河湖是大地之脉,满足生存需要的同时也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近年来,我市补短板、强弱项、创优势,因地制宜、谋划治理,厚植河湖人文底蕴,成功打造了15条省级幸福河湖。同时,创新工作模式,以“河湖长+”助力幸福河湖建设,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整改,加强河湖管护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巡查管护队伍,确保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治”出水清岸绿“高颜值”。

以“警长”助力“河湖长制”。我市率先设立灵璧县引江济淮输水干线警务站,实现多部门联合入驻、实体化办公、联勤联治联动。围绕河湖岸线管控、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在新汴河输水线等水域多次开展联合巡查,排查处理影响河流生态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对应全市河湖长体系,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主动设置河湖市、县、乡三级河湖“警长”,协助河湖长履行职责,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助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

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联合市水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河湖长制联合执法活动,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及沿线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制定完善各项处置预案,充分发挥“河湖长+”模式优势,补齐水环境治理短板,成果显著。砀山县复新河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获“2022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安徽五年十大检察典型案例”。

“全面建设河湖长制不是百米冲刺,而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基础性的工程,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们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流生态健康,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全面落实建设河湖长制各项要求任务举措,从而推进河湖科学保护、系统治理、长效管护。”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夏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