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成功磋商
8月2日,市水利局作为市政府指定的赔偿权利人,就马某某破坏文家河水域岸线非法养殖案件在砀山县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砀山县政府、砀山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及鉴定评估机构专家、法律顾问等参加会议。
会上,砀山县水利局局长就马某某破坏文家河水域岸线非法养殖案件基本情况、事实证据等进行了介绍;鉴定评估专家对案件的赔偿范围、修复方式等进行了说明;市水利局作为赔偿权利人,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提出了赔偿主张;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等代表全程参与会议,发表了意见。
通过协商,各方意见达成一致,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成功磋商并达成协议。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推进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线索筛查,统筹市、县、镇三级协同联动,成功磋商2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让“谁破坏、谁修复”“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落地生根、见实见效。(唐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