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402-00029 信息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2-04 发布日期: 2024-02-06 15:49
文  号: 皖水许可决〔2024〕2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06 15:49

宿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的请示》(宿水规计〔2023〕55号)及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原则同意所报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任务是在已实施奎濉河近期治理工程基础上,通过干流河道疏挖、险工险段整治和拆除重建干支流病险节制闸及穿堤建筑物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徽省境内奎濉河流域的防洪排涝减灾能力。

二、工程治理范围为奎河(灌沟河口~奎河口)、濉河(奎河口~小韩庄),总长128.86公里,其中奎河长41.96公里、濉河长86.90公里。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挖奎河孤山河口~奎河口段和濉河奎河口~虹灵沟口、枯河闸~上省界段,总长78.10公里,其中奎河长28.38公里,濉河长49.72公里;新建护岸长14.79公里,其中奎河干流护岸长13.15公里,奎河口与支流灌沟河、孤山河、闫河等河口护岸长1.64公里。拆除重建干流草坝闸、加固干流马元闸与枯河闸、维修改造干流浍塘沟闸,拆除重建刘疃窝闸、马山头闸、灰古闸、彭庄闸、潼山闸、赵汪闸、大徐沟涵等支流节制闸与河口涵闸,维修改造陈坝涵;拆除重建受河道疏挖影响的朱钱站、大顾站2座灌溉站。新建堤顶防汛道路长5.66公里。增设水文监测站点3处,改造升级水位站1处、水文站4处,配置水文应急设施设备等。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数字孪生平台、信息基础设施、业务智慧化应用系统建设等。

四、奎濉河干流堤防级别为3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一致。干流节制闸浍塘沟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马元闸、草坝闸和枯河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支流河(沟)口灰古闸、潼山闸、大徐沟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朱钱灌溉站、大顾灌溉站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为3级。马元闸、草坝闸、枯河闸、灰古闸、潼山闸等干支流节制闸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穿堤涵闸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朱钱灌溉站、大顾灌溉站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干流河道总体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节制闸与穿堤涵闸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五、工程总工期为36个月。按照2023年9月价格水平,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报总投资180526.68万元,核定工程投资178782.50万元。

六、宿州市水利局及有关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认真开展相关专项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确保审查意见全面落实到位。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项目法人单位的指导,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严格设计变更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四)按照有关要求,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用工环节及可向当地提供的就业岗位。

(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要求,落实工程运行管护经费和各项措施,结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和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六)工程建成后由省水利厅主持竣工验收,请宿州市水利局督促项目法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报法人验收计划,及时完成工程各项验收工作。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201-340000-04-01-463578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批复单位:安徽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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