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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7-24 21:49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一、背景依据

2016年的大洪水,造成了我省南部严重洪涝灾害,暴露出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防洪标准偏低、城乡排涝能力不足、沿江湖泊防洪排水不畅、小型水库病险隐患较多等薄弱环节。围绕补齐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湖泊防洪综合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四块短板”,全面做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规划,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改善民生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75号)要求,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前期工作。加大“一规四补”推进力度,加快制定新一轮水利建设规划,重点补齐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城乡排涝设施建设、湖泊防洪综合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四个短板”。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启动新一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尤其要加快编制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的专题规划。为此,宿州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宿州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

二、目标任务

在继续实施国家172项重大水利项目和国家规划内主要支流治理的基础上,依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相关水利建设规划,针对我市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符合国家标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通过实施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系统治理,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高;通过建设城乡排涝泵站,易涝区排涝能力明显提升;全面消除小型病险水库隐患。

三、主要内容

1.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

规划实施我市浍河、奎濉河2条主要支流,以及唐河、沱河、北沱河、潼河,砀山县利民河、废黄河、复新河,萧县萧濉新河、龙岱河、岱河上段、闸河、洪碱河、湘西河,埇桥区运粮河、新北沱河上段、方河,灵璧县拖尾河,三渠沟、新杨河、洪山河,泗县石梁河、老濉河等22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

规划实施宿州城区火车站道东、道西、小黄沟、看花沟排涝站,宿马园区站东、站西、汴南排涝站,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县城及重点易涝地区的排涝泵站建设。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规划除险加固砀山县小寨水库、埇桥区牛口水库、清水水库3座小型病险水库。

规划总投资85.89亿元。

四、涉及范围

宿州市境内全域。

五、执行标准

1.防洪标准

宿州城区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县城及建制镇2050年一遇;乡村防护区防洪标准为1020年一遇。

主要支流保护区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以上;中小河流保护区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

2.排涝标准

宿州中心城区排涝标准30年一遇,一般城区及县城排涝标准20年一遇;乡镇排涝标准10年一遇;农田排涝标准5年一遇。

六、关键词诠释

“一规四补”--编制一个全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规划重点补齐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城乡排涝设施建设、湖泊防洪综合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四个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