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淮水北调工程调度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集
征集结果
《宿州市淮水北调工程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了6个有关单位意见,市宿马园区管委会、埇桥区水利局、灵璧县水利局、萧县水利局4家单位无意见。现就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河道管理中心2家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市高新区管委会反馈意见
我园区内无农业用水,戚岭引水涵建议由市水利局进行管理。
采纳情况:市水利局与市应急管理局交涉,待戚岭引水涵维修完成后,仍交由市高新区管委会管理。
二、市河道管理中心反馈意见
1、根据三定方案,我中心对埇桥、灵壁、泗县河道管理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与新汴河景区、宿马园区、高新区、埇桥区各涵闸管理所无业务关系;我中心与王桥闸无管理关系。
采纳情况:已采纳。文中已作出详细改正。
2、调水前需你单位提前2天函告我中心,我中心提前对调水工作部置安排,通知埇桥、灵壁河道管理分中心做好工作准备。
采纳情况:已采纳。
3、我中心在理解你单位“市中心”的简称,容易与宿州市其他管理中心造成理解错误,请明确。
采纳情况:已采纳。文中已作出详细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