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调查征集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宿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日期:[ 2021-12-02 ]至[ 2021-12-08 ]状态: 已过期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十四五”时期水利发展工作,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宿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工作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356151838@qq.com

2、邮寄信件: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宿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黄思澎       电话:0557-3024759

附件:宿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2021年12月2日

征集结果

宿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宿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了12个有关单位及四县一区政府,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及埇桥区政府等8家单位无意见。现就宿州市应急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及四县政府9家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

1、鉴于2019至2020年,农田水利建设职能由水利部门调整至农业农村部门,建议将第一章现状与形势(一)“十三五”水利建设成就3、农村水利建设长足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农田水利建设投资14.77亿元修改为“十三五”期间(2016年至2018年机构改革以前),全市完成农田水利建设投资14.77亿元。

采纳情况:已采纳。

2、鉴于我市部分中小河流存在堤防,现有一定数量的大中型病险水闸,暂且无行蓄洪区调整计划,建议将第二章总体思路(三)主要目标。“防洪减灾。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主要堤防防洪能力全面提升,行蓄洪区调整与建设基本完成,重点涝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修改为“防洪减灾。淮河流域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堤防防洪能力全面提升,行蓄洪区建设基本完成,重点涝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现有大型及重要中型病险水闸、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采纳情况:已采纳。

3、建议将第三章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工程(三)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完成淮河流域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加快推进宿州市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提升防洪排涝能力符合国家政策需求,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修改为“完成淮河流域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加快推进宿州市沿淮行蓄洪区等其它洼地治理,着力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采纳情况:已采纳。

4、鉴于水库、河道为我市主要防洪工程,建议将第七章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一)水利监测体系建设。“建设完善水库雨水情、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修改为“建设完善水库雨水情、大坝安全监测、河道水情、水量监测等设施,建立健全水库、河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

采纳情况:未采纳。河道水量需根据运算获得,水量监测难以实现;河道安全运行监测已包含在智慧水利章节(一)水利监测体系建设中,拓展河湖、水利工程、农村供水、灌区量测水等实时监测范围中。

二、宿州市气象局反馈意见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美好宿州建设的意见》(宿政办秘〔2020〕49号)和《2021年各市政府气象防灾减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提出纳入水利部门“十四五”规划建议如下:

不断完善应急、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应急会商研判和联合发布风险预警机制。在重要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中,建设气象监测预警设施,提高中小河流洪水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城区、乡村、河道流域、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纳入第七章第一节水利监测体系建设。

三、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意见

1、建议“十四五”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修改为46%。

采纳情况:已采纳。与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确认指标。

2、建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内容由疏浚改为清淤疏浚。

采纳情况:未采纳。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河道疏浚,包含河道拓挖及清淤等内容。

3、建议塌陷区治理和水库工程内容增加芦岭湖蓄水工程内容,连通芦岭-朱仙庄塌陷区并开展综合整治,增加湖库容积,作为今后宿州市主城区及周边乡镇的主要饮用水源。

采纳情况:已采纳。芦岭采煤沉陷区已作为水源调蓄区列入引江济淮二期工程,纳入省淮河以北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规划。

4、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部分内容较为简单,工程项目较少。建议结合国家“十四五”新要求,补充增加工程建设内容,比如在运粮河、岳红河、沱河等河流建设人工生态湿地,在唐河、沱河等河道建设生态缓冲带等,进一步提升水生态。

采纳情况:未采纳。人工生态湿地建设,不属水利部门建设范畴;生态缓冲带有悖于河道管理条例等。

5、奎河徐州来水水质波动较大,影响我市奎河宿州市以及新濉河大屈两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上游污水短时间集中下泄后,徐州市通过水利工程及时补充好水,把对徐州市考核断面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但宿州这边没有涵闸拦截控制,污水下泄到宿州境内需要慢慢消解净化,建议在奎河黄桥国考断面下游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涵闸,把徐州市的污水拦截一段时间,增加对其国考断面水质的影响,倒逼上游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减少来水污染。

采纳情况:未采纳。水利工程边界协议要求,边界10km范围内原则不允许建设节制工程;我们已在奎河治理工程中,超边界10km外的奎河迴龙桥上正在建设凤山节制闸。

四、安徽省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

1、新汴河是我市四级航道,建议宿州市埇桥区宿县闸和宿州市团结闸除险加固应为船闸建设预留位置。

采纳情况:已采纳。宿县闸和团结闸均为枢纽工程,节制闸为原址除险加固项目,不影响、不占用船闸布局。

2、 206国道为我市重要的交通通道。目前除浍河大桥外,其余路段均已升级改造为一级公路。建议在对浍河蕲县水利闸进行改造规划建设时,应预留206国道升级建设空间。

采纳情况:未采纳。蕲县节制闸未列入宿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五、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馈意见

1、重点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提到了利用采煤沉陷区、新建水库等工程措施,但是在附表中没有安排具体项目和投资。

采纳情况:未采纳。芦岭采煤沉陷区已作为水源调蓄区列入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新建水库工程已列入强化供水安全保障工程。

2、喝上更好水工程未考虑主城区供水需求。

采纳情况:未采纳。让皖北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为安徽省农村供水保障规划项目,不包括主城区供水需求,属地方配套工程。

六、泗县人民政府反馈意见

1、泗县黑塔镇朱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是省“十四五”水土保持项目库项目,目前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建议将其列入该规划内;

采纳情况:未采纳。经与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与运行管理科对接,泗县黑塔镇朱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不在省“十四五”水土保持项目库。

2、唐河一、二期基本治理完毕,但也遗留不少问题,沿线缺口还较多,面上大中沟未能系统治理,不能充分发挥治理效益,建议将泗县唐河三期工程列入该规划内;

采纳情况:未采纳。唐河经一、二期治理后,依据初设批复建设内容问题已解决。

3、泗县处于主要河道下游,水环境生态形势严峻,水资源配置工程不足,建议在规划中予以适当考虑。

采纳情况:未采纳。泗县水资源配置工程,已在供水保障章节中予以考虑。

七、砀山县人民政府反馈意见

《宿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第59页,表格中第五项“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中第3条砀山县殷庄闸项目建议删除。因该项目已于2018年拆除重建并完工。

采纳情况:未采纳。殷庄闸拆除重建虽已完工,但中央资金尚未下达,应作为续建项目列入宿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八、灵璧县人民政府反馈意见

1、请编制部门核对征求意见稿第17页中,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约束性指标数值。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核对宿州市“十四五”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万元地区GDP用水量下降约束性指标数值。

2、在拟定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时,请考虑水系沟通连结,制定淮北地区宿州地下水压采置换方案,论证灵璧县下楼镇灌区水源的可行性。

采纳情况:未采纳。水系连通及宿州地下水压采置换方案已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中均有规划内容,下楼镇灌区可行性研究是县水利局职责。

3、征求意见稿第62页中,灵璧县何山水库项目总投资5.004亿元。

采纳情况:未采纳。何山水库是列入《全国抗旱规划“十三五”实施方案》小型水库建设、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安徽省十大工程项目,投资规模为1.57亿元。

九、萧县人民政府反馈意见

1、萧县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概算总投资为0.39亿元,通过新打水源井、配套供电、供水设备、厂区净水厂工程、管网铺设、老旧管网改造及入户等项目工程的实施,解决全县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量不足等问题,保障广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采纳情况:未采纳。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内容均纳入让皖北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

2、安徽省宿州市萧县解放沟治理工程

该项目投资0.16亿元,工程位置为生态大道北侧闸解放沟与龙河交汇口,治理长度3.165km,项目区设计河道清淤、挡墙工程及新建节制闸。

采纳情况:未采纳。萧县解放沟治理工程已于2021年8月实施完成。

3、萧县永堌水库下泄通道抢险治理工程

该工程投资0.352亿元,综合治理长度3.0km,对现有过流能力不足的河段按标准疏浚、扩挖,对局部河段边坡、河底进行护坡护底,新建防洪墙,新建浆砌石护岸,拆除重建6座阻水严重的跨河桥梁(其中3座为人行便桥),新建永堌水库溢洪道消力池、抛石防冲槽及护坡等。

采纳情况:未采纳。萧县永堌水库下泄通道抢险治理工程在5月征求萧县水利局意见时,经萧县水利局研究删除此项工程,且此工程已通过验收。

4、萧县水毁桥涵修复工程

该项目投资0.65亿元,涉及20个乡镇,约185座桥。

采纳情况:未采纳。项目为灾后恢复工程,“十四五”规划为中长期规划,不应列入。

5、萧县新庄水库治理工程

该项目投资约9.6亿元,恢复库区5600亩,主要建设内容:库区开挖、修筑坝体、提水泵站、周边绿化、管理区建设等。设计调蓄库容1680万方。

采纳情况:未采纳。该工程已列入引江济淮二期工程。

6、萧县圣泉循环工业园取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规划及河道治理、工业生活用水供需工程建设)

该项目投资约6.23亿元,新老岱河河道治理,幸福河及园区内所有大中沟清淤、拓宽、疏浚;自来水厂建设,南水北调储水项目(建设水库1座,库区开挖约2500亩,库容约650万方。)

采纳情况:未采纳。已与萧县水利局对接,项目不具备列入“十四五”规划条件。

7、灌区节水配套项目

该项目投资约1亿元,对刘套杨楼灌区、永堌灌区进行节水改造。

采纳情况:未采纳。刘套杨楼灌区、永堌灌区不在省中型灌区库内,不列入规划中。

8、萧县第二地表水厂

该项目投资约5亿元,新建地表水厂1座,提高农村供水保障。

采纳情况:未采纳。经与萧县水利局对接,“十四五”期间,不具备上马条件,不列入规划中。

9、10座涵闸除险加固

该项目投资2亿元,对孙庄闸、冯楼闸、刘尧闸、周圩闸、桃园闸、棠林集闸、刘娄闸、木寨闸、张村闸、马井闸10座水闸进行除险加固。

采纳情况:已采纳。

10、宿州市萧县孤山湖水库治理二期工程

该项目投资5亿元,库区开挖1040亩,蓄水库容约360万方。

采纳情况:未采纳。经与萧县水利局对接,“十四五”期间,不具备上马条件,不列入规划中。

11、萧县经济开发区东部水综合治理工程

该项目投资约0.2848亿元,主要工程内容:戴花沟、二道河、步云路南沟综合治理,总治理长度7438.29m,其中戴花沟2213m、二道河2459.29m、步云南路沟2766m,拟建桥梁4座。

采纳情况:未采纳。该项目属于面上排水沟洫治理,不属于水利部门建设范畴。

12、萧县黄口镇黄杨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该项目投资约0.242亿元,治理段西起老黄口,东至梁吴楼,全长约5.3公里,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水质提升、控制截污、生态修复等。

采纳情况:未采纳。该项目属于面上排水沟洫治理,不属于水利部门建设范畴。

13、萧县马井镇萧黄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约0.165亿元,治理马井行政村北至S302郭洼村桥,南至萧黄沟与利民沟汇口上游200m。河道总长2270km。本工程主要对萧黄沟河道进行治理,主要采取的工程措施包括控源截污、驳岸整治、水系疏通、生态修复、水质提升等工程。

采纳情况:未采纳。该项目属于面上排水沟洫治理,不属于水利部门建设范畴。

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