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0-10-16 14:37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3045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0〕41号

二、项目名称:泗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 2017-341324-44-02-010407

三、审批类别:取水许可

四、审批内容: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项目年取水总量79.19万m3。其中,工业用水取用新濉河地表水,与泗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垃圾发电项目共用一个取水口(东经117°53′38.9″、北纬33°30′56.9″),年取水量67.55万m3;生活、化验室及锅炉用水取用自来水,年取水量11.64万m3。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提高用水效益,并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供水预案,保障供水安全。取用水应服从市水利局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泗县水利局负责。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若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事项有发生较大改变的,应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24MA2RNNTN63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 钟日钢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0年10月14日

九、审批机关:宿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