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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创新河道管理机制,试点推广义务巡河员制度,确保河畅水清常态化

发布日期:2020-05-06 09:12 来源:灵璧县水利局 编辑:苗亚楠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20年429日,灵璧县召开河道义务巡河员聘任大会,以国有河道北沱河、新汴河作为推广聘请巡河员试点河流,聘请80余名义务巡河员会议由灵璧县河长办副主任闫光主持,灵璧县河长办主任晏金两作动员讲话并向义务巡河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首先由县河长办主任晏金两向受聘人员详细介绍了开展巡河工作的重要意义、巡河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巡河时间、巡河重点、发现问题如何处理上报等相关事宜,进一步提高了巡河员的业务能力,为下步在全县全面推广“河长制”巡河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灵璧县各河流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管理目标

会上,受聘的新汴河义务巡河员尹猛作为代表进行发言,对发现河道内存在的毁堤取土、倾倒垃圾、违法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库、非法捕捞、乱采、乱建、乱堆、乱占等“四乱”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灵璧县河长制办公室作出承诺。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保护绿水青山的一项有效举措,为了改善沿河群众的人居环境,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必须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同时,作为一名巡河员不仅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还要做到公平公正,对事不对人;要对所负责的河段保持巡河护河经常化、常态化,一旦发现乱扔垃圾、乱倒弃土、侵占河道、电鱼等违法行为要敢于制止、勇于举报;对于河道内的垃圾杂物要主动清理,确保河道干净整洁;要根据河道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管理整治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河道岸洁、河畅、水清常态化。

据悉,灵璧县试点推广的义务巡河员的职责为:巡查河道岸线内是否存在毁堤取土、倾倒垃圾、违法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库、非法捕捞、乱采、乱堆、乱建、乱占等妨碍河道防洪安全的行为;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 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等其他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努力做到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