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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21 10:52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省水利厅: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在组织各县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市级自评工作,整编全市年度自评资料,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建设任务。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年度建设任务,是对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适当新建供水工程,开展水源保护、水质保障等;解决104个行政村,22.51万人饮水型氟超标改水问题。

2.资金情况。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20年省水利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农经〔2020〕116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20〕108号)精神,2020年,省下达投资计划1153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904万元、省级投资4626万元),其他投资855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引导和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本年度目标:一是巩固提升。对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适当新建供水工程,开展水源保护、水质保障等。二是实施氟改水任务。根据批复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和饮水型氟超标实施方案,解决104个行政村,22.51万人饮水型氟超标改水问题。

二、自评具体赋分情况

(一)投入(满分17分,自评17分)

1.项目立项(满分13分,自评13分)

(1)目标考核(满分2分,自评2分)

已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下达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的相关文件,将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范围。

(2)责任书签订(满分2分,自评2分)

宿州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均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同时,各县区全面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并进行了公示。

(3)制度建设(满分4分,自评4分)

市、县两级均分别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分别制定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实施意见(方案)。

(4)计划下达(满分2分,自评2分)

各县区将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至全市40处单项工程,并下达至项目法人。

(5)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满分3分,自评3分)

按照千吨万人以上工程单独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其他工程打捆编制的原则,各县区编制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后,按照审批权限予以批复;初步设计设计深度、编制单位资质均符合要求,工程设计内容完整。2020年度全市山区外未新建规模以下集中供水工程。

2.资金落实(满分4分,自评4分)

“十三五”以来,各县区累计配套省级以下资金实际到账金额高于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分解金额。

(二)过程(满分59分,自评59分)

1.建设管理(满分19分,自评19分)

(1)“四制”执行(满分4分,自评4分)。各县区按照工程规模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有关规定,“四制”均符合要求。

(2)管材检测(满分2分,自评2分)。各县区给水管材进入施工现场均按要求进行了质量检测,管材检测合格,符合技术要求。

(3)施工质量(满分2分,自评2分)。各县区相关完工现场厂区土建质量好,配套设施齐全,净水构筑物尺寸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问题,管网安装达设计要求、无质量问题。

(4)入户安装(满分2分,自评2分)。入户进行现场查看村民自来水安装情况,自来水入户管道和水表井均安装规范,户外管道均采取保温措施。

(5)水处理设施(满分2分,自评2分)。通过抽查各县区水厂,水厂水处理设施均已安装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无未安装或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6)入户费收取(满分2分,自评2分)。入户费的收取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取,贫困户免征入户费,普通农户入户费用按不超过300元/户标准收取;自2016年起,对当年工程涉及的新增供水范围内的贫困户实行自来水入户全免费。

(7)工程安全生产(满分2分,自评2分)。各县区未出现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等。

(8)竣工验收(满分3分,自评3分)。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2.资金管理(满分8分,自评8分)

(1)资金使用(满分3.5分,自评3.5分)

各县区工程均按照合同规定,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款的结算均使用银行转账或申请财政支付等形式进行支付,无大额现金支付工程价款,无白条入账或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情况。

(2)财务管理(满分4.5,自评4.5分)

各县区项目法人均建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制定了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分项目单独设账并进行会计核算;各县区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均已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运行管理(满分26分,自评26分)

(1)水源保护(满分2分,自评2分)。截至年底,工程全部划定了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

(2)水质检测(满分2分,自评2分)。各县区千吨万人以上工程设有水质化验室,配备水质检测人员开展日检9项工作。建成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正常,配有专职的水质检测人员。各区县根据辖区工程规模、水源类型、地域分布等情况,以自检、抽检及委托第三方的形式,确定检测指标和抽检频次,对辖区内供水工程的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定期检测和巡检。

(3)专管机构(满分3分,自评3分)。各县区均经编办或政府批准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有编制,有管理经费。

(4)维修养护基金(满分4分,自评4分)。各县区均设立维修养护基金,并在当年由县级财政安排拨付了财政资金补助,同时出台维修养护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市级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

(5)规范化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各县区落实了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和人员,建立管理制度。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竖立水源地保护标志。各水厂建立用水户台账。厂区整洁、卫生,基本做到生产区、生活区分离。供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转,日常运行、巡检、维修等具有记录。规模水厂做到了不间断供水、千人至规模水厂之间供水时长满足用水户需要。

(6)供水监管(满分4分,自评4分)。各县区对农饮工程供水单位运行管理情况定期开展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建立奖惩措施;同时设立了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邮箱,千人以上水厂设立服务电话,并在网上和厂区门口公示。

(7)水价及优惠政策落实(满分4分,自评4分)。各县区均出台了两部制水价文件并执行,同时落实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

(8)供水应急预案(满分2分,自评2分)。各县区均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供水单位制定了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区水利部门备案。

(9)信息化技术应用(满分2分,自评2分)

2020年宿州市及下辖各县区水利部门均按时填报水利部、省级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166处规模水厂均已建成并使用自动化监控系统。

4、日常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1)宣传培训(满分2分,自评2分)。2020年宿州市及县区水利部门积极宣传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多篇信息,其中,在《安徽日报》发表1篇,省水利厅网站及简报动态发表4篇,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篇,在市拂晓报(宿州市本级党报)发表3篇。11月3-4日邀请省农饮总站、市疾控中心专家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专项培训,培训100人次。

(2)材料上报(4分)。宿州市2020年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材料。

(三)产出指标(满分14分,自评14分)

1、目标完成(满分6分,自评6分)

(1)任务完成(满分4分,自评4分)。2020年度安徽省分两批累计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计划任务11530万元(含第二批饮水型氟超标改水任务),下达我市维修养护资金任务6596.1万元。截止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建设任务投资20088万元。其中,砀山县计划下达1528万元,实际完成7281万元;萧县计划下达7194万元,实际完成7194万元;埇桥区计划下达1984万元,实际完成2876万元;灵璧县计划下达824万元,实际完成2737万元。全市下达省级以上维修养护资金任务6596.1万元,市及县区均已达到或超额完成省下达建设及维修养护资金任务。

(2)自来水普及率(满分2分,自评2分)。2020年度,宿州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8%,其中埇桥区94.2%,砀山县92.8%,灵璧县92.6%,泗县93.7%,萧县95.2%。各县区均达到计划要求。

2、供水水质(满分8分,自评分8分)

各县区建成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已全面运行。各区县根据辖区工程规模、水源类型、地域分布等情况,确定检测指标并开展抽检频次。各县区水质大大提升,水质达标率100%,极大地减少了农村饮水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居民用水安全。全市3000m³/d以上规模水厂,已全部取得卫生许可证。

(四)效果指标(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1、入户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市水利局按照绩效评价要求每处工程走访5户,累计走访10户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了解用水群众受益情况,未发现村庄未通水现象。

2、用户满意度(满分6分自评分6分)。市水利局走访、电话咨询10户群众了解对供水水质、水利、方便程度和保证率的满意度,10户均表示满意。本年度不存在长时间停水、供水水质存在严重问题等现象。

三、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市开展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年度评价,自评内容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

依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中的等级评定标准,宿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执行,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使用规范透明,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受益群众满意度高。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积极完成省市交办的各项有关任务和日常工作,自评结论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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