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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宿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09 10:03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宿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41302MA2MQQ2X6R ):经查,你单位因建设的宿州协鑫埇桥灰谷一期20MW、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中生产建设单位存在“未验先投”的情形,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水利厅或者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州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