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告公示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管道项目(金江路)

发布日期:2020-09-30 15:04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3045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0〕40号

二、项目名称: 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管道项目(金江路)

    项目代码: 2020-641361-45-03-009545

三、审批类别: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 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管道项目(金江路)全长约2.49km,其中管道开挖长度1.54km,定向钻施工长度0.95km。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1.13 万元。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1.13 hm2。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000875795441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姚礼进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0年9月29日

九、审批机关:宿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