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水利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1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09 10:55
李大旺委员:
您在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151号提案(关于提升我市市管园区水环境的相关建议),结合水利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我市共3个市管园区,其中高新区和经开区均在主城区,宿马园区位于高铁东站,距市区较远。为做好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宿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防洪规划》),并经2018年第五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防洪规划》确定防洪治理范围为城市规划区,排涝治理范围北到新北沱河、濉河上段,南到浍河,西到邱沟、大外环路,东到朱仙庄和芦岭煤矿塌陷区。《防洪规划》建立了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综合防洪体系,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高新区和经开区均在《防洪规划》范围内,明确了防洪和治涝规划方案,主要通过疏浚河沟、加固堤防及维修、重建、新建桥涵建筑物等措施连通水系、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涉及城区的新汴河、新北沱河、沱河、濉河引河等防洪工程已由水利部门实施完成,城区排涝工程由城建等部门实施,水利部门无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关于宿马园区的防洪规划,2012年2月,我局组织召开了《宿马经济区城市防洪规划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但宿马管委会未对《宿马经济区城市防洪规划报告》进行批复及印发。为做好宿马园区内水系的系统治理,建议宿马管委会组织对《宿马经济区城市防洪规划报告》进行修订、批复并按批复后的《规划报告》内容组织实施。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57-302475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