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502-0002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2-12 发布日期: 2025-02-14 16:38
文  号: 宿水灾防函[2025]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水利局 政策咨询电话: 3022814

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2-14 16:38

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的目标,抓实抓细各项防御措施,全力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重大风险,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现就做好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

根据水利部《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作协调,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工作权限,明确水库大坝、堤防、河道、蓄滞洪区、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和抗旱工作责任人,在工程(区域)显著位置立牌公示,并经媒体向社会公众。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将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工作人员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纳入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预警对象,并实时更新。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处置

(一)全面开展汛前检查。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辖地区、所管水利工程全覆盖开展汛前检查,加大对重要堤防、水库大坝、穿堤建筑物、在建水利工程、险工险段、涉河建设项目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处置,尤其注意雨水情自动测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河道是否有阻水障碍物、水库溢洪道和下游泄洪河道是否通畅、水闸闸门是否正常启闭、备用发电机是否运行正常、预警广播信息展播是否能够接收预警信息、2024年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情况等,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汛前处置到位。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制定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各县区及局属有关单位3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检查并上报检查报告,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埇桥区、灵璧县要加强辖区管理范围内的蓄滞洪区常态化巡查,深入到蓄洪控制线以下的空间范围,加大巡查力度,落实问题处置措施,强化台账管理与报送,确保老汪湖蓄滞洪区防洪安全。

(二)全面修复雨水情监测设施。对辖区内雨水情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摸排站点受2G断网等影响是否正常运行、逐日“平安报”是否正常报送、2024年水毁雨水情监测设施修复是否完成等,对摸排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4月底前处置到位,确保汛期所有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厅发布水旱灾害防御系统到报率最新计算规则要求,当水位站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书面报告故障说明,并从系统上传支撑材料,同时加强运维力度,继续做好雨水情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三)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措施。要分级建立在建水利工程清单,逐工程落实安全度汛监管责任人、首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并在施工现场公示,明确具体防汛工作职责。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新汴河团结闸等),要编制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预案,按程序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和报备,落实落细度汛措施。将在建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全部纳入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预警对象,并根据变化实时更新。督促加快开口子工程复堤复坝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进度,确保4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开展河道碍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的“四乱”问题整治,对严重阻水的拦河堰坝、桥梁等,协调和督促有关地区和单位及早清除,畅通行洪通道。加强在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禁在行洪河道内布置临时办公、生活和居住设施,确保人员安全。

三、修订完善方案预案

(一)修订河道防汛特征水位。结合近年防洪工程变化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河库防汛特征水位。相关成果4月底前上传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

(二)修订完善蓄滞洪区运用预案。重点落实责任制、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工程抢险、工程运用等环节,特别要明确运用前、运用期间预警工作(及时向地方应急、交通等部门通报汛情、调度运用信息)。埇桥区、灵璧县水利局需及时将预案报市水利局技术审查,提请县(区)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印发执行。埇桥区、灵璧县4月底前将编制完成后的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报市水利局备案。埇桥区、灵璧县要按照有关规定,汛前组织开展老汪湖蓄滞洪区内居民财产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按程序上报。

(三)修订完善工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重点险工险段抢险预案。按照务实、管用原则,动态修订完善河流、堤防、水库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按照工程管理权限,梳理重点险工险段和水利工程易出险部位,建立问题清单,组织编制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方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围绕水库、重要堤防、穿堤建筑物等,制订重点工程“保坝”守底方案,确保发生重大险情时,第一时间向防汛指挥机构等提出抢险技术方案,全力提供抢险技术服务支撑。4月底前将相关预案上传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

(四)修订完善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根据工程变化情况,按照“谁调度、谁批复”的原则,及时组织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各类工程依法依规科学调度。要加强流域工程联合调度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水工程联合调度、多目标调度效益。相关成果4月底前上传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

(五)加快编制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持续推进河库等重点水源工程旱警水位(流量)研究制订和落地应用,切实提升干旱防御工作精准度。根据水利部《应急水量调度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各县区要抓紧编制应急水量调度预案,科学划分正常供水和应急供水界限,明确应急水量调度措施,切实提升抗大旱抗长旱水源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准备

(一)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防汛)责任制。中小型水库均要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小型水库同时还要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有关规定,统筹更新落实防汛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并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各县区要督促指导责任人强化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确保汛期全部上岗到位。

(二)修订完善水库调度和管理相关方案预案。砀山县岳庄坝水库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的通知》(水防〔2021〕189号)要求,及早修订完善水库年度汛期调度方案(运用计划)。原则上,工情发生变化的中型水库,年度汛期调度方案(运用计划)应作相应调整并履行审查批复程序;不需调整的,也应在汛前按规定程序报备。砀山县岳庄坝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4月底前完成审查或备案。全面组织梳理完善水库调度规程(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并加强方案预案培训演练。

(三)开展影响水库防洪调度相关基础信息调查。对承担防洪任务的水库要组织开展库区临时淹没区实物调查并建立档案,按照相关规定复核库容曲线。

(四)突出抓好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要强化小型水库日常检查,突出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处置,确保隐患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实时更新病险水库名录清单及问题台账,埇桥区清水二库要制定并落实限制运用措施,主汛期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推动库容坝高较大及串库等重要小型水库落实落细保坝措施,预置扩挖机械设备及彩条布、砂石料等物资,推进堤顶道路硬化改造。定期对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启闭设施、供电线路、备用电源、观测设施等开展检修维护和运行调试,购置必要的备品备件,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有序开展小型水库库容曲线全面复核,推进特征水位差值较小水库的分析论证工作。

五、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支持能力

(一)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培训演练。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新任地方水旱灾害防御行政首长,以及对水利部门相关责任人和基层相关防御责任人开展培训,做到应知尽知、履职尽责,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要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辖区内防御重点,以历史典型洪水为背景,基于当前防洪工程、非工程体系现状,重点围绕“四预”措施落实和水工程联合调度、工程抢险,组织对重点流域开展防御演练。

(二)提升防汛抢险支撑保障能力。各县区要及时调整充实水利技术专家力量,立足水利部门“抢早抢小”职责,各县区、单位要加强防汛物资、装备储备,并提前预置到位,同时要依托本地施工企业等,落实抢险专业队伍和抢险装备,提升抢大险、抢重险能力。持续完善堤防巡查抢险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部位水利技术力量巡查及水利部门“抢早抢小”机制,重点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各县区要结合近年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工程变化,抓紧修编水旱灾害防御简明手册、防汛用图、方案预案等,加强主要防御工作流程化、标准化、模板化建设,不断夯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基础。

(三)强化工作协同。完善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联动机制,重点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调度信息通报,以及向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应对大洪水工作机制,优化小型水库安全度汛专班机制,全面动员本单位本部门力量投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四)确保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各县区、单位要对所属水旱灾害防御通信网络、视频会商、视频监控及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维护,重点解决雨水情自动监测站点运行异常,数据长期不变或出现奇异值、传输不稳定等问题。各县区水利部门要落实专人,熟练掌握运用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

附件1-6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各县区、单位自2月20日开始通过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按旬报送,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将根据报送情况进行抽查、督促。

附件:1.县(单位)重点安全度汛隐患清单

      2.县(单位)隐患排查处置统计表

      3.县(单位)河道堤防在建开口子工程进度统计表

      4.县(单位)水库除险加固开口子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

      5.县(单位)预案、办法修订情况统计表

      6.县(单位)培训演练及抢险技术专家统计表

                             2025年2月12日    

附件下载:2025年度全面做好25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附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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