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406-00016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6-25 发布日期: 2024-06-25 09:3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关于尽快在我市开展《宿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条例》立法”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关于尽快在我市开展《宿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条例》立法”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25 09:38

王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我市开展《宿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条例》立法”的建议,现就有关工作落实情况逐一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县区持续建立健全河湖日常管护队伍,全面建立设立县级河长河流的日常管护机制,采用成立河湖保洁队、购买第三方保洁队伍、聘请日常巡河员等方式,加强对河湖的日常巡查、管护,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1880万元,购置专业化水草打捞船41艘、日常保洁船93艘,聘请日常巡河员1500余人,持续改善管辖河道的水生态环境。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立法工作,进一步督促县区健全设立乡镇级河长河流的管护队伍,确保河道长治久清。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关心!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57-3024464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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