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407-00010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7-09 发布日期: 2024-07-09 10:0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水利局2024年二季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开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市水利局2024年二季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开情况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09 10:06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检查人
1 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宿州境内)小徐家闸、余沟涵、大徐闸、武余沟涵项目 宿州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部分混凝土外观质量存在缺陷,下游右岸翼墙背后混凝土外观存在蜂窝、麻面、表面裂缝等问题,下游左岸翼墙接缝处存在不均匀沉降错位。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第4.7.1条的规定。2.对拉螺栓孔割除封堵不规范,有钢筋头未割除。不符合《水闸施工规范》(SL27-2014)第7.4.46条的规定。3.下游右岸翼墙排水孔设置不规范,有部分排水孔前后未疏通;上游铺盖部分排水孔内未填反滤料(施工图纸注明应填充碎石、瓜子片、中粗砂),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4.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桥头堡脚手架存在未设置扫地杆、剪刀撑设置未到顶、部分杆件连接处相互伸出的端头长度小于10cm、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等问题。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第3.2.6条的规定。5.施工现场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交通桥、桥头堡搭设平台等位置未设置防护栏杆,脚手架作业面未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防护网。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实施技术规范》(SL714-2015)第3.2.4和3.2.5条的规定。6.施工现场钢筋原材堆存杂乱,未立牌,钢筋露天存放未垫高加覆盖;不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第4.2.1条的规定。 印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通知,限期整改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郑  谨
李雪微
2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项目 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付桥排涝站:1、监理、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的部分主要人员检查时未在现场。2、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栏杆仅有两道横杆,底部未设置挡脚板,基坑周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3、临时用电不规范,施工电线搭设在钢管防护栏上,未架空敷设。4、降水井口未设置围栏防护措施。5、基坑旁有一处深坑,内有积水1米左右,存在安全隐患。    形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限期整改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刘  平
陈立婷
3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 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施工现场未设立质量责任公示牌。2、钢筋原材未立牌,露天堆放未覆盖。3、现场缺少防溺水救生设备。 形成质量安全检查意见书,限期整改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郑  谨
李雪微
4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项目 宿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一)贡山排涝站、贡山西排涝站:1、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立杆下部未加设垫板,部分杆件端头长度小于10cm,作业层未铺设脚手板。2、高处临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3、止水橡皮及金属止水无保护措施,已移位扭曲变形并沾有混凝土。4、钢筋原材料堆放杂乱,露头堆置未垫高加遮盖,未按等级规格分类堆放。(二)付桥排涝站:1、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部分杆件端头长度小于10cm。2、钢筋原材料堆放杂乱,露天堆置未垫高加遮盖,部分钢筋浸泡于水中。3、施工现场临边安全防护栏杆设施不足,部分栏杆仅设置上下两道横杆,底部未设置挡脚板,安全警示标识较少。(三)代楼分水闸:1、止水橡皮及金属止水无保护措施,扭曲变形并沾有混凝土。2、止水橡皮安装错位,超过规范要求。3、钢筋原材料堆放杂乱,露天堆置未垫高加遮盖,未按规格等级分类堆放。4、施工现场临边安全防护栏设施不足,部分栏杆仅设置上下两道横杆,底部未设置挡脚板,安全警示标识较少。 印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通知,限期整改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刘  平
陈立婷
5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 宿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刘疃窝闸:1、消力池反滤层上部碎石垫层上有混凝土,未按设计施工,建议剔除。消力坎部位有积水,混凝土浇筑前清除。 2、临时用电不规范,一个开关箱控制多台设备。 3、施工现场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4、钢筋原材料堆放杂乱,露天堆置未垫高加遮盖,未按规格等级分类堆放。5、脚手架未按方案规范搭设。6、检查时投标文件上部分主要人员未在现场。              印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通知,限期整改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刘  平
陈立婷
6 安徽省包浍河治理工程(埇桥区段)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一、7座涵闸工程。1、工程现场上下游增设安全警示标识,配备防溺水设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袁大沟闸下游翼墙沉降观测点设置在护栏下侧。二、牛沟涵工程。1、单元工程评定资料填写不规范,如重要隐蔽单元工程签证表联合小组核定意见未填写,平面图未标注尺寸;涵洞出口段底板单元工程评定表总包、监理单位意见未签字盖章,监理单位复核意见未填写;土方开挖岸坡开挖工序底部标高数据填写错误。2、缺少临时用电、脚手架等危大工程验收表。 形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限期整改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郑  谨
李雪微
7 宿州市经开区河道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大陈沟) 宿州经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施工现场未设置质量责任制公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形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限期整改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郑  谨
李雪微
8 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 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一、工程现场:1、贡山西、贡山排涝站墙身和底板水平施工缝位置存在混凝土胀模、漏浆现象。2、贡山西排涝站、贡山排涝站、代楼分水闸止水存在散落混凝土,未按照规范进行保护。3、工程现场应增设安全警示标识。二、档案资料(一)安全资料1、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引用规范部分已作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2、部分危大工程未见验收手续(如:混凝土模板工程),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后审批材料未见;3、未见安全员巡查记录。(二)质量资料1、单元工程评定资料填写不规范,如“代楼分水闸土方开挖重要隐蔽单元工程签证表缺少联合小组核定意见,施工自检人员未签字,备查资料不齐全,缺少基坑开挖断面图;土方开挖土质岸坡开挖工序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有误;部分单元工程评定资料监理复核意见未签;未见监理单位抽检检测记录表。2、抽查2024年3月30日的钢筋原材料进场报验单,未附检测报告、外观质量检查记录表。3、监理单位巡查记录只提供到2024年3月份。 形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限期整改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郑  谨
李雪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