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力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重大风险,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供水安全的目标,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提高洪涝干旱应对水平和能力,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机制
树牢防汛抗旱是水利部门“天职”思维,坚持全市水旱灾害防御“一盘棋”,完善系统内力量整合和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全面梳理本县区本单位水旱灾害防御职责和任务,及时调整充实水旱灾害防御人员力量,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岗位职责,细化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任务,最大程度动员本县区本单位力量投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要及时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确保应急响应条件、工作分工、应急行动等科学合理。根据水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确保水旱灾害防御有力有效。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县区本单位水旱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规范做好水旱情预警发布管理工作。
(三)加强力量统筹。要结合本地实际,分级建立小型水库安全度汛、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明确专班日常工作和强降雨期间工作事项,加强内部力量统筹和部门横向联系,动员最广泛力量参与水旱灾害防御有关重点工作。
(四)强化工作协同。要落实与应急、气象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会商研判,落实预报、预警、调度信息通报机制。要会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及时纳入基层防汛预警平台预警对象,并根据变化实时更新。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处置
立足防住为王,“预”字当先,树牢超前思维,及早做好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夯实安全度汛工程基础。
(一)全面开展汛前检查。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辖地区、所管水利工程全覆盖开展汛前检查,加大对在建工程、河道堤防、水库大坝、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处置,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汛前处置到位。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制定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各县区及局属有关单位3月5日前完成本辖区检查并上报检查报告,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适时组织抽查。相关统计表样见附件1、附件2。
(二)加快开口工程复堤复坝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各县区及局属有关单位要对所辖范围内的在建开口工程及水毁修复项目全面摸排,实行台账式管理,自2月20日起逐旬上报建设进度。要督促项目法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施工进度,确保4月底前全面完成复堤复坝和水毁修复任务。相关统计表样见附件3、附件4。
(三)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河建设项目度汛措施。要分级建立在建水利工程、涉河在建工程工作清单,督促在建水利工程、涉水在建工程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落实工程度汛安全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安全度汛。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要督促项目法人立足不利状况,按要求制订度汛预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落实落细度汛措施,特别要把行洪河道内各类施工营地避险措施落实到位,提前防范行洪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风险。相关工程度汛方案按规定上报备案。要将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时纳入基层防汛预警平台预警对象,并根据变化实时更新。
(四)全面清除影响河道行洪的阻水障碍物。要全面掌握河湖、行蓄洪区行蓄空间的“四乱”情况,分级建立工作清单。汛前全面完成围网养殖、阻水建构筑物、非法生产堤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的“四乱”问题整治,确保行洪通道畅通。
三、修订完善方案预案
结合近年防洪工程变化及水旱灾害防御实践,动态调整河库防汛特征水位,抓好各类方案预案制定完善并按程序报批和备案。相关统计表样见附件5。
(一)开展蓄滞洪区内居民财产登记或变更登记。埇桥区、灵璧县要按照有关规定,汛前组织开展老汪湖蓄滞洪区内居民财产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按程序上报。
(二)修订完善工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按照务实、管用原则,动态修订完善河流、堤防、水库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4月20日前将批复后的预案在基层防汛预警平台上更新备查。
(三)组织编制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方案。按照工程管理权限,梳理重点险工险段和水利工程易出险部位,建立问题清单,组织编制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方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围绕水库、重要堤防、穿堤建筑物等,制定重点工程“保坝”守底方案,确保发生重大险情时,第一时间向上级单位、防汛指挥机构提出抢险技术方案,全力提供抢险技术服务支撑。
(四)修订完善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根据工程变化情况,以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和实际防御能力为基础,按照“谁调度、谁批复”的原则,及时组织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各类工程依法依规科学调度。要加强流域工程联合调度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水工程联合调度、多目标调度效益。
(五)组织编制应急水量调度方案。要推进河库等重点水源工程旱警水位(流量)研究制订,切实提升干旱防御工作精准度。要对照省水利厅组织编制的安徽省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各县区要抓紧编制完成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科学划分正常供水和应急供水界限,明确应急水量调度措施,切实提升抗大旱抗长旱水源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准备
(一)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防汛)责任制。4月底前,中小型水库均要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小型水库同时还要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有关规定,全面更细落实防汛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并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各县区要督促指导责任人强化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确保汛期全部上岗到位。
(二)修订完善水库年度汛期调度方案。砀山县岳庄坝水库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的通知》(水防〔2021〕189号)中第八条相关要求,及早修订完善水库年度汛期调度方案(运用计划)。原则上,工情发生变化的水库,年度调度方案(运用计划)应作相应调整并履行审查批复程序;不需调整的,也应在汛前按规定程序报备。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将会在汛期开展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和汛限水位执行监督检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三)扎实开展水库汛前检查工作。各县区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库汛前检查工作,重点排查水库泄洪设施是否存在阻水障碍、是否有效落实泄洪预警措施等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对承担防洪任务的水库要组织开展库区临时淹没区实物调查并建立档案,其中中型水库(砀山县岳庄坝水库)要在汛前完成库容曲线复核。要全面组织梳理完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加强方案预案培训和模拟演练,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快实施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并强化监测信息汇集应用,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突出抓好小水库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要强化小型水库日常检查,突出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确保隐患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定期对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启闭设施、供电线路、备用电源、观测设施等开展检修维护和运行调试,购置必要的备品备件,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埇桥区前扬水库要落实限制运用措施,主汛期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要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抢险准备,制定落实防垮坝措施,必要时预置扩挖机械设备及彩条布、砂石料等物资。
五、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践,特别是近年大汛大旱防御工作经验和教训,把提升防御能力作为备汛防旱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补短板、补漏洞、强弱项。
(一)开展培训演练。
1.强化全覆盖常态化培训。要根据地方政府换届实际,及时对新任地方水旱灾害防御行政首长开展培训,提高调度决策指挥能力。要对水利部门负责人和从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业务人员、基层水管单位相关责任人,全面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做到应知尽知、履职尽责,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2.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多层次演练。要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辖区内防御重点,以历史典型洪水为背景,基于当前防洪工程、非工程体系现状,重点围绕“四预”措施落实和水工程联合调度、工程抢险,组织对重点流域开展防御演练。相关统计表样见附件6。
(二)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1.强化水利抢险技术支撑。各县区要及时调整充实水利技术专家力量,完善专家派出工作机制,提前组建分工小组,加强技术培训,做好随时赶赴一线协助地方处置险情准备。
2.加强物资、队伍建设。立足水利部门险情“抢早抢小”职责,全面清查防汛物资数量、种类、布点,加强销号、增储、调运等环节管理。要体现水利部门专业特色,针对性开展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和演练。市淮水北调中心、市河道管理中心要针对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险情,适时组织编制典型案例、开展必要的抢险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
3.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基础工作。各县区要结合近年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工程变化,抓紧编制修订水旱灾害防御简明手册、防汛用图、方案预案等,加强主要防御工作流程化、标准化、模板化建设,不断夯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基础。
(三)确保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对所属水旱灾害防御通信网络、视频会商、视频监控及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维护,重点解决雨水情自动监测站点运行异常,数据长期不变或出现奇异值、传输不稳定等问题。各县区水利部门要落实专人,熟练掌握运用基层防汛预警平台。
(四)强化老汪湖蓄滞洪区违法违规建设、设障等问题巡查管理。埇桥区、灵璧县要加强辖区管理范围内的蓄滞洪区常态化巡查,深入到蓄洪控制线以下的空间范围,加大巡查力度,落实问题处置措施,强化台账管理与报送,确保老汪湖蓄滞洪区防洪安全。
附件1-6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各县区、各单位自2月20日开始通过基层防汛预警平台按旬报送,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将根据报送情况进行抽查、督促。
联系人:周立莹,电话:3022814,邮箱szfxb@163.com。
附件:1.________县(单位)重点安全度汛隐患清单
2.________县(单位)隐患排查处置统计表
3.________县(单位)河道堤防在建开口工程进度统计表
4.________县(单位)水库除险加固开口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
5.________县(单位)预案、办法修订情况统计表
6.________县(单位)培训演练及抢险技术专家统计表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