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407-0000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7-02 发布日期: 2024-07-02 11:1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应急响应】关于终止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应急响应】关于终止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02 11:13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鉴于近期降雨有效改善了我市土壤墒情,经多方会商,全市旱情基本解除,根据《宿州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市水利局决定自2024年7月2日10时终止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正值主汛期,各县区、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雨水墒情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强化中小河流、水库、在建水利工程巡查防守,统筹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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