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311-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11-14 发布日期: 2023-11-14 15:50
文  号: 宿水审批〔2023〕6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洪山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洪山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14 15:50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3045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3〕63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洪山河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

三、审批类别: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四、审批内容:一、洪山河又称洪山截水沟,位于宿州市北部,属于奎濉河水系,起源于埇桥区褚兰镇李院,流经埇桥区谢集镇和灵璧县下楼镇、游集镇、朱集镇,后于谢集镇黄林村汇入拖尾河,干流河长28.12km,流域面积208km²(含江苏17km²)。二、基本同意工程范围为:洪山河干流褚兰至埇灵界段河道长5.55km、柳须河口至拖尾河口段河道长4.84km。柳须河方家至入洪山河口段,综合治理河长2.3km。三、基本同意洪山河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四、基本同意工程征地与拆迁设计内容,下阶段应根据优化设计成果,进一步复核占地数量、性质和拆迁实物指标,有效减少占地。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内容由埇桥区政府负责实施。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报投资3620.91万元,核定概算投资3565万元。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11341302003191658B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胡长斌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3年11月9日

九、审批机关:宿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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