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309-00006 信息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日期: 2023-09-22 08:0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洪评审批】关于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输配水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沱河、沱北沟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洪评审批】关于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输配水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沱河、沱北沟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9-22 08:08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3045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3〕49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输配水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沱河、沱北沟

    项目代码:2101-341361-04-01-132794

三、审批类别: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一、基本同意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输配水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沱河、沱北沟涉河建设方案。工程起点位于芦岭湖水库南部沉陷区西南角岸线处,管线途经王家村、李寨村等村落,取水管道为DN1200,至东三环路东侧穿越沱北沟,穿越处坐标117°4′41.19″,33°34′51.45″,之后在东三环桥下穿越沱河,管径DN800,穿越处上游距东三环路桥约130m,穿越处坐标117°4′40.42″,33°34′37.61″。穿越沱河后沿沱河右岸敷设至东三环路,穿越东三环后接入经开区地表水厂。二、供水管道为压力管道,深埋于地下不易监测,在穿越沱河段两端应设置检修阀门,遇紧急情况可以关闭。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现有水利设施的保护,不得在沱河河道滩地内堆放物料,避免影响行洪安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及水保设施进行保护,造成损害应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产生的弃土、垃圾等固体废物要及时清除,运送到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持和维护水工程形象;施工过程中要确保防汛道路通畅。四、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五、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排涝标准提高,需改建或拆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排涝的要求。六、建设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市水利局及市河道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宿州市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00598699070E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段元杰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3年9月20日

九、审批机关:宿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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