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305-00035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日期: 2023-05-29 17:0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3年宿州市水利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2023年宿州市水利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29 17:00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关于印发2023年宿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宿政务组办[2023]1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宿州市水利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如下。

一、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公开。

1.围绕超标洪水防御、水库安全度汛等重点,实时动态发布汛情旱情和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应对措施和防御成效。(责任科室:灾防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深化水资源与节水调水信息公开。

2.做好水资源公报发布,及时发布节水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相关信息,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科室:水资源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深化河湖管理信息公开。

3.做好强化河湖长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河湖生态保护治理信息。(责任科室:河长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信息公开。

4.及时公开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布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信息、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结果。(责任科室:规建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深化水生态治理信息公开

5.围绕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主动公开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信息、水土保持方案受理及审批结果。(责任科室:水保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开。

6.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7.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各科室、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紧扣扩大内需推进公开。

8.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规建科、财审科、重点中心等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三、助力保障改善民生

(八)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9.围绕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做好水利行业定点帮扶等信息公开,积极公开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及时发布农村供水、灌区建设等工作动态,主动解读农村水利相关文件的重要政策和规范要求。(责任科室:办公室统筹,农水科、农饮站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0.落实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方案,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3 年6月底前)

四、推进政策管理服务公开

(十)强化政策管理。

11.在政策性文件草案形成后,政策制定部门应优先通过政府网站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扩大知晓面和参与度。在征集意见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应包括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情况、未采纳意见理由,未征集到反馈意见的文件也应明确说明。(办公室、法规科牵头、各科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如有政策性文件,政策制定科室应当于当月10号前将上一月度以本科室、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制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报送至办公室,内容包括:文号、标题、成文日期、公开属性、是否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于主动公开的应当注明:发布日期、发布形式。(办公室统筹,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版本。(法规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一)深化政策解读。

14.推行政策解读分类管理,制定一图读懂、文字解读、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完善政策解读工具箱,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15.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加强政民互动,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管理、民生保障、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府开放活动,解读政策,现场答疑,征求意见,集中展示工作成效。(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十二)优化政策咨询。

18.政策制定部门应在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之日,同步制定政策制定部门应结合要点式解读内容,从企业群众需求角度筛选主要信息点,制定政策咨询简明问答信息,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由市政务公开办统筹整合,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12345热线答问知识库,实现统一应用。(办公室 统筹,各科室办理,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十三)全面提升基层“两化”公开水平。

19.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对标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履行基层“两化”领域主管部门责任,每季度末检查一次各县区对应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对应县区直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同时抄送市政务公开办。(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

(十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20.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办公室统筹,各科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21.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前)

22.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范泄密风险。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公室统筹,各科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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