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302-00022 信息分类: 取水许可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2-14 发布日期: 2023-02-14 15:20
文  号: 宿水审批〔2023〕8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吨包装纸项目取水口变更申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吨包装纸项目取水口变更申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2-14 15:20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3045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3〕8号

二、项目名称: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吨包装纸项目取水口变更申请

    项目代码:2012-341366-04-05-826272

三、审批类别:取水许可

四、审批内容: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将取水口位置由宿县闸下游约20.5km处新汴河左岸(E117°17′40″,N33°39′55″)变更为宿县闸下游约20.2km处新汴河左岸(E117°17′26.7771″N33°39″53.8342″),其他许可事项及管理要求按照原审批文件《关于安徽中鹰浆纸有限公司年产 360 万吨包装纸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宿水审批〔2022〕10号)执行不变。

二、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水利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92MA2WH4AH6H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陈银景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3年2月13日

九、审批机关: 宿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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