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209-00040 信息分类: 取水许可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2-09-26 发布日期: 2022-09-26 11:17
文  号: 宿水审批〔2022〕45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杰鹏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方环保型商品砼搅拌站项目
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杰鹏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方环保型商品砼搅拌站项目
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9-26 11:17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3045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2〕45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杰鹏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方环保型商品砼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

    项目代码:   /

三、审批类别: 取水许可

四、审批内容: 一、原则同意项目取水方案。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5万方环保型商品砼搅拌站项目,原料为外购的黄沙、水泥、石料。生产取水水源为新北沱河地表水,取水口经纬度坐标为E116°56′37″,N33°42′31″;年许可取水总量3.12万m3。二、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三、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宿州市水利局的监督管理,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宿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你公司应按照下达的年度取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四、当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你公司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五、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你公司应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和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六、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宿州市杰鹏建材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00075642526F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邓霜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2年9月23日

九、审批机关:宿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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