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207-00003 信息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日期: 2022-07-04 16:59
文  号: 宿水审批〔2022〕3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邱庄食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邱庄食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04 16:59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3045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2〕31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邱庄食府项目

项目代码:2020-341302-94-01-005459 

三、审批类别: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一、宿州市城市棚户改造工程邱庄食府安置区(河景花园)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中路以南、运粮河以西、纺织路以北、淮海南路以东。总占地面积4.88hm2,其中永久占地3.74hm2,临时占地1.14hm2。工程总挖方14.46万m3,填方3.12万m3,借方2.46万m3,弃方13.8万m3,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工程总投资4.94亿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95亿元。二、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88hm2。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破坏地表植被和倾倒弃土(渣)。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①水土流失治理度95%;②水土流失控制比1.20;③渣土防护率99%;④无表土剥离;⑤林草植被恢复率97%;⑥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好临时防护措施,做好临时堆土场的苫盖、排水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和施工监督;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管理和植物措施的抚育管理,有效发挥水土保持措施的效益。六、本项目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因此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七、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八、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相关要求,如本项目建设规模、水土保持措施、余方综合利用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报我局审批。九、按照《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相关要求,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00152342536D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解冬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2年6月29日

九、审批机关:宿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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