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21年第四季度行政征收情况(市本级)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05 17:12
项目 |
水资源费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皖价商(2015)6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安徽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皖价费(2017)77号。 |
收费标准 |
地表水0.12元∕m³,矿泉水、地下热水及其它经济价值较高的水0.70元∕m³;其它地下水井深∠50m的地下水0.15元∕m³;井深≥50m的地下水0.30元每立方米。 |
(一)一般生产建设项目1.00元/平方米; |
征收金额 |
53.69万元 |
0 |
备注 |
收款人:市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埇桥支行 帐号:131204710902493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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