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卫东:宿州市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关重要论述精神,全力做好宿州市城区超标洪水防御的总体考虑和各项准备措施,有效应对洪水灾害领域的“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的通知》(办防〔2020〕51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水灾防函〔2020〕83号)要求,市水利局牵头编制《宿州市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多发,随着宿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成区面积持续扩大,可能发生的河道超标洪水对城市的威胁越来越大,制定《预案》十分必要。影响宿州市城市防洪安全的河道主要为新汴河,其次是沱河、新北沱河、萧濉新河引河,当以上河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市城区防洪受到威胁时,从组织指挥体系、水利工程调度、人员转移安置、应急保障等方面提前安排应对措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5月,市水利局委托宿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编制《预案》。6月初,完成《预案》初稿。6月8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预案审查会议,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州水文水资源局、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埇桥区水利局等单位参加。会后,根据审查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7月10日,征求了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市高新区、鞋城管委会以及市防指成员单位等32家单位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7条,完全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通过协商达成共识。8月21日,市水利局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预案》。8月27日-9月1日,在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9月3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认为《预案》主要内容符合有关文件精神。
四、工作目标
提前做好市城区超标洪水防御的总体考虑和各项准备措施,保证在第一时间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超标洪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总则、流域概况、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附件等8个部分,主要内容为当新汴河、沱河、新北沱河、萧濉新河引河等市城区河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市城区防洪受到威胁时,从组织指挥体系、水利工程调度、人员转移安置、应急保障等方面提前安排应对措施。具体为:
(一)组织体系与职责。以现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基础组建指挥机构,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组建抢险队,各乡镇政府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SL298-2004)标准储备防汛物资,抓好常用防汛物资的社会号料代储工作。在新汴河经分洪后水位仍继续上涨,需利用薛堂大沟向浍河分洪,破堤分洪前要动员组织好薛堂大沟附近居民撤退,泗永路、宿涡路、宿阜路等作为转移的主要干路,学校及政府设置的应急避难所为安置地点。
(二)应急响应。按超标洪水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共四级。以新汴河、沱河、新北沱河上段、萧濉新河引河4条河道的洪水组合作为响应条件。响应启动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雨水情预测预报、工程调度、巡堤查险、人员转移等各项工作。达到响应启动或终止条件时,由市水利局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响应启动或终止建议,报市防指指挥长决定。
(三)应急保障。主要包括队伍、资金、技术、交通和电力保障。
(四)后期处置。主要包括超标洪水征用补偿、水毁工程修复、防汛物资补充、灾后恢复重建。
六、保障措施
宿州市城市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指挥机构是现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基本职责不发生改变,按照各自职责积极落实《预案》中相关措施和责任。埇桥区政府和宿州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区、鞋城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