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008-00020 信息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8-25 15:02
文  号: 宿水审批〔2020〕2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中心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中心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8-25 15:02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3045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0〕21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沟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

三、审批类别: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四、审批内容:中心沟位于新汴河南岸,起源于灵璧县西集子村,向东经泗县于城村汇入唐河,泗县境内称为团结沟。河道长度9.18km,集水面积13.8km2,其中泗县境内长度3.2km。基本同意工程范围为:中心沟治理工程(灵泗界~唐河),长度3. 2km,边坡1:2,平底河道,底高程14.00/15.00m (2+900以上为15.00m),根据现有河道断面清淤;拆除重建岳河闸,规模1孔4m;拆除重建小李庄阻水桥梁,规模1跨10m。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岳河闸布局及结构设计;进一步复核小李庄桥跨径及两岸连接线设计。基本同意中心沟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基本同意工程征占地调查成果,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占地面积。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报总投资335.38万元,核定工程总投资为320万元。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按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并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建管职责,规范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有效发挥工程效益。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宿州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123413000608482654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 汪敬洋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0年8月25日

九、审批机关:宿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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