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1801-51465 信息分类: 河湖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8-10 发布日期: 2017-08-10 20:1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灵璧县县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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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县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8-10 20:11 编辑:水利局

8月4,灵璧县县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在政务中心131会议室召开,灵璧县委书记刘博夫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领导刘健、朱加文、黄广义、单彩荣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张晓光主持会议。

刘博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治水体系、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强调了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我们要深刻领会、形成共识,坚决落实。

刘博夫强调,要结合灵璧实际,切实做到“六个加强”。一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坚决守住水资源开发利用“三条红线”;二要加强水域岸线管控,确保岸线开发利用科学有序、高效生态;三要加强水污染防治,让每一条河道更加清洁、更加清澈;四要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快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乡村;五要加强水生态修复,完善相关管理方案及考核机制;六要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刘博夫指出,要严格考核问责,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履行责任不力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要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刘博夫最后强调,当前正值防汛关键期,要切实做到应急抢险人员、抢险物资、抢险预案全部齐全到位;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逐一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要切实做好预报监测工作,及时会商科学研判可能引发的洪涝灾害;要切实做好执行防汛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防汛工作玩忽职守、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通报了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审定了《灵璧县“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灵璧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灵璧县河长制信息报送共享制度》及《灵璧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三制度一办法。各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直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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