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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征集日期:[ 2016-11-30 ]至[ 2016-11-30 ]状态: 已过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3]91号),现将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位于淮河中游、皖东北地区,包括怀洪新河两岸、唐河、北沱河、浍河、沱河、石梁河、澥河等7片洼地,涉及宿州市埇桥区、灵璧县、泗县,淮北市濉溪县,蚌埠市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等37县(区),洼地总面积约4687km2。 

本次工程任务为是:疏浚怀洪新河水系主要河道,扩大现有河道的排涝防洪能力;新建、加固河道干堤及圩堤,提高堤防防洪标准;新建、重建、更新改造低洼地区排涝泵站,新建、重建沟口涵闸等建筑物,有重点的实施部分排涝干沟疏浚及桥梁工程,使治理区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洪排涝体系。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堤防工程:新建、加固堤防总长47.93km,填塘固基5.47km,堤顶防汛道路长25.93km;(2)护坡护岸:新增护坡护岸长19.11km;(3)河道工程:疏浚河道总长228.48km;(4)泵站工程:新建、重建排涝泵站17座;(5)涵闸工程:新建、重建、加固扩建各类涵闸共110座;(6)排涝干沟工程:疏浚排涝干沟、撇洪沟长235.96km;(7)大沟桥梁工程:新建、重建、扩建桥梁86座;(8)管理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及有关规范,配置必要的管理设施等。 

主体工程设计土方开挖3171.37m3,土方填筑424.87m3,砼及钢筋砼16.77m3,砌石42.42m3。本工程永久占地7198亩,临时占地28087亩,规划搬迁安置人口3344人。 

工程总工期36个月,工程总投资约20.3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主要是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2、生态环境:主要是沿线植被破坏,部分陆生动物的栖息地被占用,以及河道内水体的扰动对藻类、浮游动物、鱼类的影响;施工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 

3、环境空气:主要是工程施工、物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运行等对沿线村庄居民的影响;运行期泵站对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工程环境影响要点详见本工程环评报告(附件)。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污水经处理后完全回用和不外排;加强施工管理,精细施工,避免施工期间污废水的跑冒滴漏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与环境保护宣传,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陆生植被和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优化施工布置,加强管理,尽量减小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运输应适当加湿或盖上蓬布;对不能达标的大型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4、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对固定噪声源采取隔声措施。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产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疏浚底泥采用堆场防渗、水土保持等措施。 

工程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补偿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以后,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工程具体环保措施详见本工程环评报告(附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是一项防灾、减灾的公益性工程,也是维护该地区社会经济和环境功能的一项环境工程。工程建设符合《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报告》(水利部水规计[2010]82号文批复)和《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12030年)》中有关防洪除涝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实施可提高项目区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减少洪涝灾害损失,有利于改善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正效益十分显著。 

本工程中有部分工程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湿地公园内,均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或与保护区规划相协调的确认。工程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为占压土地资源以及工程施工和移民安置对环境的影响等,在各项补偿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不利影响可得到减免,不存在制约工程实施的环境因素。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工程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范围、联系方式和期限 

主要征求本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市民(村民)、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以及企业工作人员等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建设单位提出关于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查阅环评报告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500号;联系人:顾工 0552-3092349。 

建设单位: 

宿州市水利局,地址:宿州市政务新区环城北路101号,联系人:刘工 0557-3024759; 

蚌埠市水利局,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3号,联系人:徐工 0552-3131325; 

濉溪县水利局,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47号,联系人:储工 0561-6077479。 

本公示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161130日至20161213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宿州市水利局 

20161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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